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杭人考〔2008〕18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人考〔2008〕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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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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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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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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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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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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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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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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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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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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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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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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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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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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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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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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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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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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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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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被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至2008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二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8日至1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5月13日至15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事局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价格鉴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按老考生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各区、县(市)人事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考试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并填好报名汇总表(附件3)和登记表(附件4),5月19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站: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5月27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9月2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2008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仍使用2005年版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考生可直接向中国价格协会订购(联系电话:010-68033566)。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22层,电话:85067578)另行通知。
八、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按每人每科 60 元(含上缴国家2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九、成绩公布。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培训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事局和价格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从事价格鉴证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4、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人事 价格鉴证师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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