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局 (通知)
杭人办考[2004]51号
关于2004年度消防专业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公安局杭人专[2004]272号文件精神,凡申报评审初、中级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非消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消防专业基础理论和消防专业知识的考试,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有关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及其管理工作的人员或从事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的安装、维修、检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4年消防专业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定于10月30日进行,具体为: 上午 9:00-11:00 消防基础理论(中、初级) 下午 2:00-4:00 消防专业知识(中、初级) 报考员级、助理级的考生统一参加初级考试。 考试合格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成绩两年有效。 三、报考条件 按照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公安局杭人专[2004]27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四、考试形式及考场设置 2004年消防专业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本题型分单项、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需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等工具。 考场统一设在杭州市区。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4年消防专业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带2001年后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经本单位初审同意后,按消防监督属地管理原则于 9月17日前到所属区、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盖章后,报至各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单位。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主管单位统一汇总报名资料,填写《2004年消防专业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汇总表》(见附件4)后,于9月21日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文件、报名表下载网址: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联系电话:0571-85456079。 六、考试收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缴纳每科50元的考务费及报名费5元。 七、准考证发放及成绩公布 各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单位于考试前十日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成绩将在培训考试网站(www.ttt.gov.cn)上公布。 八、考前培训及教材 考生按自愿的原则到各区、县(市)公安消防大队进行考前培训报名和购书。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04年消防专业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政策性强,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主管单位和消防大队务必高度重视,在报考过程中要维护职称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任职资格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任职资格的评审,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杭州市人事局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考试 通知
抄送: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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