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局 (通知)
杭人办[2007]13号
关于推荐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和《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进一步完善高效、协调和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0号)的要求,经我局争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我市设立公共管理杭州教学基地,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现就推荐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报考者本人先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版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资格审查表请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领取或登录培训考试( www.ttt.gov.cn)下载。报名时考生须按国家统一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
2、《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一栏请填写“公共管理硕士”。
3、请于7月15日之前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届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具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表上照片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与资格审查表同版一寸彩照2张。
报名结束后由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三、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分值比例为:40:30:30),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MPA教育中心单独组织。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笔试成绩符合复试条件者,加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08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两年半至四年,所学课程约15门。
本学位班采取在职攻读、定期集中学习的模式,原则上每月集中安排一门课程,每门课程安排4-5天。所有核心基础课和专业方向必修课教学均在杭州进行,选修课、开题报告和论文阶段部分教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组织的答辩,经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八、跟读与高级研修班
不符合学位班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采用高级研修班的形式提前与正式录取的学员一起参加学习。若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规定的标准,则可转为正式的学位班学员;若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可在修完高级研修班课程的前提下,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颁发的MPA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九、学费
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收取,详见培训考试网( www.ttt.gov.cn)上的MPA收费标准。学费缴纳的相关政策、考试参考书目及相关报名要求等可电话咨询。
十、联系方式
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
电话:0571-85458112、85464659 、85464677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四楼
邮编:310004
杭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公共管理 硕士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