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杭人考[2006]5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市直各主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6〕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6月2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下午 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级别和范围。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时间一律计算至2007年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网络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全省部署,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7年1月4日至14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包括上传证件照片),信息必须真实和准确。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于2007年1月16日至18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事局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见附件1)。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需提交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报名表”。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往年已报考的考生提供去年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还需交纳一张二寸白底彩照(必须与上传照片同版、一致)和考试费用。
按照考试工作安排和网络报名系统的要求,参加报名人员的上传电子照片为: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在50k以内,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
各区、县(市)人事局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请收下由考生在网上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报名表”,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收取考试费。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各区、县(市)人事局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有关材料,填写好《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确认登记表》(见附件4),于2007年1月23日前送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考生于2007年6月21日至23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69号文件规定,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含上缴国家10元)收取。
六、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我市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前培训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1月16日至3月30日;教材征订时间定于2007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培训报名及教材征订地点:杭州市技术监督培训服务中心(天目山路116号,湖光饭店西则小路进来500米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内),电话:85173629;联系人:高先生、罗先生。
八、成绩公布。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向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培训考试网网址: www.ttt.gov.cn。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在报考过程中要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确认地点
2、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确认汇总表
4、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确认登记表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人事 质量 职业资格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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