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和《笔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办证日期、地点
时间:2006年6月27日至7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长三角紧缺人才培训服务杭州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402室)
电话:0571—85460811
交通参考路线:74路、42路、591路文晖大桥西站下;68路、189、187、2路建国路文晖路口站下;19路、33路建北桥站下;88路、34路、22路、8路艮山流水苑站下。以上线路仅供参考。
逾期不再办理,等下一期办证时再申领。
二、办证范围
1、笔试、口试全部合格者可办理《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
2、口试未通过者,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愿办理《笔试合格证书》(日语、英语中高级)。0409、0503、0509、0603期尚未办理过笔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同时申请办理。
三、办证手续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办理《笔试合格证书》时,请自备标准信封一只。信封中间写清楚你的姓名,在信封的左下方写上你的笔试准考证号(共11位数),后面加“(1)”,例:0503004832(1)。
2、口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时,请自备标准信封一只。信封中间写清楚自己的中文姓名及中文姓名的汉语拼音(日语考生请写姓名的日语译文;请书写端正)、口试号和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在信封的左下方写上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号(共11位数),后面加“(2)”,例:05030003721(2)。
3、携带二寸正面近期免冠报名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写上你的姓名和笔试准考证号,放入信封内。(一寸照片不能使用)
4、证书工本费叁拾元。
四、不办理证书邮寄手续。
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长三角紧缺人才培训服务杭州中心
2006年6月26日
注:2006年春季口译口试成绩可登陆培训考试网在“考分查询”栏目中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