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06〕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今年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 进行,具体为:
初级 :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下午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
下午1:30-3:00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下午3:45-5:15 药学(中药学)相关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和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考试设初、中级两个级别,专业分药学和中药学。报考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按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6〕45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报名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三、试题形式及答题要求。今年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务组织及考点考场设置。杭州考点的考务工作由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考点设在杭州市区。
五、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及要求。全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6月13日至16日进行。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2006年后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三张及同一底版二寸白底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各区、县(市)人事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主管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确认复印件并签名盖章,并要求将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后,和考试汇总表(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一起,于6月20日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联系电话: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址:培训考试网( www.ttt.gov.cn)。
六、考试收费。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6〕115 号文件执行,即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由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联系电话:0571-85066936、85068836。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报名单位及考生在10月23日后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九、成绩公布。今年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 2006 年12 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区、县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的人员,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6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06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5.2006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OO六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人事 药学专业 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市人事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