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 州 市 人 事 局 (通 知)
杭人办[2006] 3号
关于推荐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杭州市紧缺人才培训工程的意见》(市委办发〔2004〕89号)精神,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商管理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工业兴市”战略,我市和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在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设立了教学基地,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现就推荐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在职人员(工龄计算截至2006年7月31日),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即可报考。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报考者本人先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分别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直接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格审查表请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领取,或登录培训考试网( www.ttt.gov.cn)下载。
2、《资格审查表》中,“报考学位种类”请填写“工商管理硕士”。
3、请于2006年7月20日之前到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届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具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报名结束后由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统一到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三、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科目:综合能力和英语,均为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科目。MBA复试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根据MBA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复试内容包括:政治、专业知识。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龄证明。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MBA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06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由报名点通知,详情见准考证。
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笔试成绩符合复试条件者,加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07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1、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年。
2、实行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在杭州授课,授课以业余时间为主。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将被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
八、MBA核心课程进修班
不符合报考的人员或未被录取的学员,可以作为MBA核心课程进修生与正式学员一起参加学习。学习内容与正式学员一致,结业时颁发课程进修班证书。
九、学费
考生须按国家统一标准交纳考试费。考试合格正式录取的学员,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统一规定收取学费,详见培训考试网上的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收费标准。学费缴纳的相关政策请电话咨询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
十、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7月20日,双休日照常。
报名地点: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文晖路97号人才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0571)85464673、85458112、85464695
传真号码:(0571)85456605
各地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培养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对提高工商企业管理水平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培养在职工商管理硕士(MBA)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及推荐工作。
2006年2月6日
主题词:学历教育 工商硕士 报考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