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2006年杭州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笔试将于1月7、8日举行,现就考试的有关事项,特别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的副证须于2005年12月30日-2006年1月6日期间从浙江人事编制网( www.zjrs.gov.cn)上下载。考生按准考证的副证上标明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的主证、副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三证缺一不得入场,无身份证者须持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上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的印章)方可参加考试。
三、各考场 公交路线(仅供参考)。由于自学考试,与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同期举行,交通将会很紧张,特别提醒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四、本次考试有三种不同的答题方式
1.“申论”
由于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先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对应的信息点,再用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的是:本考试不得使用圆珠笔,也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并且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答题,超范围答题考试无效。
2.客观题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除文秘以外的各“专业知识”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应首先用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然后用2B铅笔涂黑答题卡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而后再进行答题。答题时不得在答题卡上作标记。客观题试题在试卷上作答成绩无效。
3.文秘专业试题
《文秘专业》考试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直接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科目考试严禁使用涂改液。
五、《财会》、《财政税务》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其它所有科目的考试均不得携带计算器。
六、进场、出场都必须签名
考生在进入试场时须在《考生名册》上签名确认。考生交卷时, 须由监考人员在其准考证副证的相应栏目上签名确认,否则答卷缺少责任由考生自负。试卷全部收齐后,经监考人员认可考生方可离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