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事局
关于编报2006年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
录用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满足我市各级党政群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求,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部署,现就编报2006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用需求计划的编报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和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录用需求计划的编报内容
需求计划的编报内容包括招考单位的名称、代码、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招考职位(专业)、代码和人数、学历要求、招考对象、专业考试科目、所需资格条件(表式附后)。
全市统一按职位招考办法。编报招考职位时,不宜过细或过粗,一个职位的招录计划一般最多不超过10名。招考对象原则上不限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市级机关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计划数不少于总计划数的三分之一。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具体由区、县(市)和市级机关各单位研究确定。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在编报需求计划时应详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包括:(1)学历;(2)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别;(3)有特殊要求的,如工作经历、职称、有关资格证书等等。但拟定的资格条件应符合省、市规定的招考政策,一经审核公布,就不能更改。
三、编报程序
各单位编报需求计划,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申报。2006年需求计划主要用于满足空编较多、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或有特殊需要的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同时要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并适当留有余地。目前已经满编、超编的单位不允许申报计划。总编制已经满编、超编的区、县(市)不允许申报计划。
(一)乡镇机关的需求计划由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编报,需求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乡镇总个数的二分之一。
(二)工商、质监、药监、地税等垂直管理系统的需求计划,城区(除萧山、余杭区外)由市工商、质监、药监、地税局统一负责编制,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需求计划商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局汇总,经市人事局审核后上报。
(三)法院、检察院机关的需求计划由市法院、检察院统一负责编制。区、县(市)法检机关需求计划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法院、检察院审核汇总,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后上报。
(四)公安部门的需求计划,城区(除萧山、余杭区外)由市公安局商区人事部门后统一编制,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由当地编制,经市公安局转报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由市人事局审核汇总上报。
监狱劳教单位的需求计划,由市司法局统一编制,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由市人事局审核汇总上报。
(五)其他市级机关和区、县(市)机关的需求计划由市级机关和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
四、编报要求
(一)编报录用需求计划是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各招考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努力扩大选人视野,放宽对招考对象地域、专业等限制,除职位确有需求外,一般对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及性别不再作区分。
(二)严格按照代码设置规则编制、使用招考单位和招考职位代码。市级机关招考单位代码按照市统一编制的代码表(见附件)填报,各区、县(市)招考单位代码根据《招考单位代码设置规则》(见附件)由各地组织人事部门编制。招考职位代码按照各招考单位的职位顺序编码,一律为两位数,即自“01”起始由小到大依序编定。
(三)2006年的录用需求计划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招考单位于10月9日前填写《2006年浙江省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以书面及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其中政府序列的招考单位将书面形式上报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电子表格的统一格式请登陆以下网址下载:培训考试网 http://www.ttt.gov.cn。电子邮箱: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zzb.gbzhc@sw.hz.gov.cn,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rsj.gwyc@hz.gov.cn。编报计划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信息员培训另行通知。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联系人:赵国宝 电话:85251507
传真:85251507
市人事局综合计划处联系人:郑荷女 电话:85252501
传真:85252561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联系人:楼峻韵 王晓华 电话:85252601或85252625
传真:85252661
附件:1、2006年浙江省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
2、2006年浙江省公务员需求计划汇总表
3、2006年杭州市公务员招考单位代码设置规则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事局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抄送: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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