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二期营销师、高级营销师招生简章
营销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之一,营销人才是企业成功的关键人才,历次招聘会上,营销人才的需求量均稳居前三位。为提高广大营销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企业的营销管理水平,我中心决定开展2005年第二期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培训考核对象:从事营销及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考核级别: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报名条件:见附件1。
培训考核课程:依照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知识,并要进行论文答辩。
培训、鉴定费用:营销师2380元、高级营销师3280元(费用含考试费、书费、培训费、论文费、餐费等)。
培训时间:2005年10月中旬(以双休日学习为主)。
考试时间:2005年11月中旬。
培训地点: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5年9月23日。
报名时请填好《职业资格申报表》,携带两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
2005年6月15日
重要提示:
1、为答谢学员对我中心的关心、支持,我中心继续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培训质量:
(1)、高级营销师鉴定专家考前串讲;(2)、课程录音,方便缺课学员补习;
(3)、全程论文辅导;(4)、名师主讲;(5)、模拟考试。
2、本鉴定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鉴定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条件。
2、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 |